太古地產前董事總經理蒲祿祺(Nicholas Brooke),曾主理太古城、太古廣場等項目,其妻子蒲美琪(Margaret Brooke),一樣熱衷土地發展。她發現政府有逾800幅閒置地,可供非牟利團體(NGO)申請使用,但至今無一幅成功租出。原因是申請過程繁複,NGO不懂處理。她遂與拍檔成立「非常協作」平台,助他們畫圖則並提供法律意見。
蒲美琪與另一聯合創辦人、建築師羅健中,早於2013年成立「非常香港」,藉着在公共空間與社區團體合辦各類型藝術文化活動,推動社區藝術發展。今年炮製的「非常協作」,進一步善用閒置土地。蒲美琪笑指,丈夫十分支持,甚至會一起開會給予意見。
「香港很多藝術團體,有滿腦子創意和很強的表演意欲,偏偏他們面對無地表演,及難以申請閒置土地這兩大難題」。羅健中亦認同,政府有批閒置土地三尖八角,部份面積細小或交通網絡不完善,作住宅用途也不太適合,「不過起唔到樓唔代表對社會冇貢獻」。
義助財力不足團體
據羅健中了解,閒置土地中有200幅有較高發展潛力,例如可做社區客廳、有機耕作農地、藝術工作室等。不過,即使有心人想活用閒置土地,也要過五關、斬六將。他指出,整個過程大致包括成立社團或有限公司作申請單位、進行公眾諮詢、撰寫計劃書、爭取政策支持(需得到政府某局或部門書面支持)、遞交平面圖及設計透視圖等文件。
「整個申請過程對於團體來說好艱辛,特別係公眾諮詢同政策支持。你叫一班做藝術嘅人去區議會做演示,佢哋唔會識得做」。另外,申請人需向政府展示設計方案符合所有條例,「一日達唔到呢啲條例,一日都攞唔到(批准)」,並需呈交參考圖則。惟申請團體大多欠缺這方面的專業知識,使申請變得困難重重。他舉例,在空間擺設固定或活動傢俬,分別其實很大,因為前者須經屋宇署審批,會多一重手續,所以建議申請團體簡化設計,增加成功機會。
「非常香港」團隊中的專業人士除了義務畫設計圖則外,更會給予法律及設計意見。平台的諮詢費用將以個別項目規模及團體財政負擔能力而酌量收取,有機會可獲全費豁免,惟團體須自行承擔第三方費用,如查閱土地登記冊費用、申請牌照和許可證之手續費等。
(摘自2018年12月06日,蘋果日報)